1. |
通报成员: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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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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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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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畜产品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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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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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对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格的拟修订案。
语言:韩语 页数:10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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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主要拟修订如下:新增加一项法规规定:“如果实验室检查或随机抽样检测的进口畜产品被申报者撤回或被食品药品安全部区域办事处负责人拒绝后再次申报进口,则相关畜产品必须经过相关实验室检查或随机抽样检测。” 新增加的一项法规规定:“对良好进口商进口的畜产品的年度计划进口量免于文件审查和现场检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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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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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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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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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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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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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预计于2023年2月批准通过(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预计于2023年2月生效(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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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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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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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从食品药品安全部网站获取,网址: http://www.mfds.go.kr。也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食品药品安全部国际合作办公室 地址:#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oek-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电话:+(82 43) 719 1564 传真:+(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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