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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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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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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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根据澳大利亚现行关税分类附表3申报的进口货物:新鲜园艺产品、切花、种子、植物和其他植物性商品。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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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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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澳大利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植物检疫证书的进口国要求。
语言:英语 页数:2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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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通报描述了澳大利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进口到澳大利亚的植物性货物接受纸质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求。由于COVID-19疫情高峰期间的临时政策停止,以及提交了未按照ISPM 12签署、注明日期和盖章的植物检疫证书的硬拷贝(纸质),因此需要澄清。自2023年5月1日起,纸质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包含ISPM12要求的所有信息,包括签名、日期和盖章。这适用于2023年5月1日或之后签发的所有纸质植物检疫证书。澳大利亚不接受2023年5月1日或之后签发的仅带有二维码且无签名、日期和印章的纸质植物检疫证书。未经事先同意及安排以电子方式交换,澳大利亚不接受电子植物检疫证书或电子证书。在澳大利亚和出口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就电子植物检疫证书或电子证书进行双边谈判之前,将继续要求根据ISPM 12进行纸质认证。通报的详细信息见以下行业建议公告: 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trade/import/industry-advice/2023/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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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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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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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ISPM 12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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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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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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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23年5月1日
拟公布日期:2023年1月6日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3年5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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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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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SPS通报机构,邮政总局信箱:858 地址: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堪培拉 邮政编码:260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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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SPS通报机构,邮政总局信箱:858 地址: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堪培拉 邮政编码:260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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