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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33
2022-04-04
22-27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在澳大利亚销售的食品包括进口的和在国内生产的)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提案M1020征稿--最大残留限量(2021年)。

语言:英语 页数:98(37份征稿报告,61份证明文件) 链接网址: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
7.
内容简述:  本提案旨在修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规》,以使最大残留限量(MRL)符合: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与食品中农用和兽用化学品残留量有关的贸易伙伴标准。

对于M1020,依照惯例在协调过程中对Codex在202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上通过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审议。

正在考虑为特定植物商品增加或新 MRL 的农业和兽用化学品: 阿维菌素、高灭磷、灭螨醌、啶虫脒、乙草胺、双丙环虫酯、嘧菌酯、灭草松、苯丙烯氟菌唑、联苯肼酯、啶酰菌胺、乙嘧酚磺酸酯、噻嗪酮、西维因、多菌灵、氯虫苯甲酰胺、百菌清、毒死婢、四螨嗪、噻虫胺、氰虫酰胺、氰霜唑、环溴虫酰胺、环杀草、氟氯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环己锡、氯氰菊酯、嘧菌环胺、灭蝇胺、敌草腈、敌敌畏、苯醚甲环唑、二氟脲、乐果、烯酰吗啉、阿乐丹、呋虫胺、二硫代氨基甲酸盐、敌草隆、埃玛菌素、乙虫腈、依芬普司、咪唑菌酮、喹螨醚、腈苯唑、环酰菌胺、甲氰菊酯、胺苯吡菌酮、唑螨酯、氰戊菊酯、氟虫腈、氟啶虫酰胺、精吡氟禾草灵、咯菌腈、氟噻虫砜、氟吡菌胺、氟吡菌酰胺、氟吡呋喃酮、氟酰胺、粉唑醇、氟唑菌酰胺、乙磷铝、草铵膦、草甘膦、甲咪唑烟酸、灭草烟、吡虫啉、异菌脲、异丙噻菌胺、mandestrobin、双炔酰菌胺、氯氟醚菌唑、嘧菌胺、氰氟虫腙、甲霜灵、叶菌唑、甲胺磷、甲氧普林、甲氧虫酰肼、塞克津、双苯氟脲、氧化乐果、草胺酰、氟噻唑吡乙酮、二甲戊乐灵、吡噻菌胺、甲拌磷、啶氧菌酯、胡椒基丁醚、抗蚜威、咪鲜胺、腐霉利、丙溴磷、霜霉威、氟唑菌酰羟胺、唑菌胺酯、除虫菊酯、嘧霉胺、吡丙醚、快杀稗、喹氧灵、五氯硝基苯、玉嘧磺隆、苯嘧磺草胺、乙基多杀菌素、多杀菌素、螺甲螨酯、螺虫乙酯、氟啶虫胺腈、戊唑醇、虫酰肼、特草定、噻苯咪唑、噻虫啉、噻虫嗪、甲基立枯磷、唑虫酰胺、三唑酮、唑菌醇、肟菌酯、三唑磷、缬菌胺。

正在考虑为特定动物商品增加或新 MRL 的农业和兽用化学品:  环溴虫酰胺、喹螨醚、mandestrobin、氰氟虫腙、叶菌唑、氧化乐果、啶氧菌酯、氟唑菌酰羟胺、甲基立枯磷、唑虫酰胺、缬菌胺。

建议删除或降低特定植物商品 MRL 的农业和兽用化学品:阿维菌素、啶虫脒、氟锁草醚、双苯环虫酯、莠灭净、杀草强、谷硫磷、嘧菌酯、卡巴呋喃、氟虫苯甲酰胺、百菌清、氟氯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灭蝇胺、乐果、敌草快、S-乙基二苯留尿(EPTC)、灭线磷、氯苯嘧啶醇、氟吡呋喃酮、氟唑菌酰胺、氯吡脲、环嗪酮、吡虫啉、杀扑磷、叶菌唑、氧化乐果、氟噻唑吡乙酮、百草枯、腐霉利、残杀威、丙硫磷、喹禾灵、戊唑醇、虫酰肼、吡喃草酮、噻苯咪唑、噻吩磺隆、

建议删除或降低特定动物商品 MRL 的农业和兽用化学品:双丙环虫酯、谷硫磷、噻嗪酮、卡巴呋喃、杀扑磷、苯啶菌酮、吡喃草酮、噻吩磺隆,

建议列入《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 20 的新化学物质包括:三环锡、阿乐丹、咪唑菌酮、吡虫酰胺、三唑磷、缬氨酯。
8.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AC/MRL 1-2009年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 CAC/MRL 2-2011年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CAC/MRL 3-2001年再残留限量(EMRL) 以及由委员会通过或撤销的相关标准的后续变更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澳大利亚在规定最大残留限量时使用的科学方法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各国根据其地区适用的良好农业规范(GAP)或良好兽用规范(GVP)设定最大残留限量。不同生产地区和国家的农业和兽用化学品使用模式会因其有害生物、疾病和环境因素的不同而不同。这意味着澳大利亚农业和兽用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可能会与Codex标准不一致。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英语)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FSANZ董事会预计于2022年6月批准。

拟公布日期:FSANZ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变更情况通知澳大利亚政府部长。若部长未要求对其进行审查,则预计将于2022年8月发布,随后在2022年9月初公告和登记为立法文书。若要求审查,FSANZ将提交一份补遗通报,以就时间表的变更情况提出意见。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公告和登记为立法文书的日期,待政府审议(见上述10)。
[ ] 贸易促进措施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5月18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 邮政总局信箱:858 堪培拉,邮编:ACT 26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awe.gov.au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 邮政总局信箱:858 堪培拉,邮编:ACT 26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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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