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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243
2022-01-06
22-012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紧急措施

1.
通报成员: 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植物和植物产品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加拿大、日本、韩国、西班牙、墨西哥,葡萄牙、美国
6.
通报标题: 从松材线虫疫区国家进口松木的植物检疫要求的紧急措施通报

语言:中文 页数:6页 链接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CHN/22_0099_00_x.pdf
7.
内容简述:  为严防松材线虫随进口松木Pinus spp传入中国,海关总署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对产自松材线虫疫区国家(加拿大、日本、韩国、西班牙、墨西哥、葡萄牙、美国)的进口松木(包括原木和锯材)采取以下检疫措施:
1、出口前实验室检测及检疫处理
对于原木:出口前,输出国植物检疫部门应对每批输华原木取样进行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实验室检测。如检出松材线虫,则该批原木不得对中国出口;未检出松材线虫的,应在出口前对每批原木使用溴甲烷、硫酰氟实施熏蒸处理,确保杀死天牛等林木有害生物。
对于锯材:出口前,应对每批出口的锯材实施热处理,以杀死松材线虫、天牛等林木有害生物;未实施热处理的,取样进行松材线虫检测,如检出松材线虫,不得向中国出口,未检出松材线虫的,进行熏蒸处理。
2、进口松木须从中国指定口岸进境,该指定口岸位于中国确定的松材线虫疫区内。
3、入境时,中国口岸进行检疫,如检出松材线虫或天牛等活的松木有害生物,该批松木做退回或销毁处理,并视情况暂停相关企业、产区的松木进口。
8.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X]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2年2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 / 5795 46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5795 4645 / 5795 46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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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