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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233
2021-10-27
21-811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中国
2.
负责机构:农业农村部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食品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语言:中文 页数:4页 链接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CHN/21_6778_00_x.pdf
7.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包括烯丙孕素在内的41种兽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8.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某些拟定的残留限量可能与食品法典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不同。中国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所采用的科学方法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 各成员根据适用于各自情况的兽药良好使用规范(GPVD)制定最大残留限量。 由于不同产地和成员的致病菌和环境因素不同,它们可能会选择不同的兽药使用方式。 因此,中国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不同。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无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12月26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