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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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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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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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营养强化剂钼酸铵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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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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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
语言:中文
页数:8页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CHN/21_6711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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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以钼精矿为原料经氧化焙烧、氨浸、精制后制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钼酸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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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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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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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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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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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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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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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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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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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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