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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JPN/864
2021-08-30
21-648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紧急措施

1.
通报成员: 日本
2.
负责机构:农业、林业和渔业部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下列种植性植物的种子:甜辣椒(红辣椒、绿辣椒、菜椒)(番椒)、番茄(包括普通番茄(=Solanumlycopersicum)、S.arcanum、契斯曼尼番茄、智利番茄、野生种番茄、秘鲁番茄、醋栗番茄)、拟刺茄、土豆(马铃薯)、碧冬茄能够种植并栽培(不包括种子和果实)的下述植物的活体植物和植物组成部分:Atriplexsemilunaris、牛油果(鳄梨)、龙葵(Solanumnigrum)、假酸浆(Nicandraphysalodes)、香丝草、灯笼果(Physalisperuviana)、扭管花(Streptosolenjamesonii)、地樱桃(Physalisangulata)、蓝花茄、曼陀罗(Daturaleichhardtii)、冬珊瑚(Solanumpseudocapsicum)、素鑫茄、甜辣椒(红辣椒、绿辣椒、菜椒)(番椒)、番茄(包括普通番茄(=Solanumlycopersicum)、S.arcanum、契斯曼尼番茄、智利番茄、野生种番茄、秘鲁番茄、醋栗番茄)、拟刺茄、土豆(马铃薯)、茄瓜(人参果)、Rhagodiaeremaea、小花矮牵牛属、夜香树属、大丽菊、木曼陀罗属、碧冬茄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哈萨克斯坦、肯尼亚、巴基斯坦、乌干达
6.
通报标题: 防止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通过其寄主植物之种子和植株的进口而进入日本的紧急措施。

语言:英语 页数:3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为防止PSTVd进入日本,日本农业、林业和渔业部(MAFF)将要求出口国的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证明:
a) 种子应符合下述其中一个要求:
i) 收割期间,从亲本植株和具有疑似症状的植株中随机抽取了样本,并采用RT-PCR分析等适当的基因法对其进行了试验,结果发现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或
ii) 出口前采用RT-PCR分析等适当的基因法对种子进行了试验,结果发现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根据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的规程从一个批次中随机抽取4600粒种子作为样本,或者如果一个批次种子的数量少于46000粒,则抽取10%进行试验; 将其分为最多400粒种子,作为子样本; 或
b) 对于种植性活体植物和植物组成部分(不包括种子和果实):
i) 生长期期间或出口前,从一个批次中和具有疑似症状的植株中随机抽取了植株,并采用RT-PCR分析等适当的基因法对其进行了试验,结果发现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此外,NPPO将需要在植物卫生证书附加声明一栏中作出如下声明。
“符合《植物保护法实施条例》(MAF第73/1950号条例)附表2-2第24项的要求。”

8.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IPPC第7条和ISPM第1号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MAF法令 第73/1950号,表2 2, http://www.maff.go.jp/pps/j/law/houki/shorei/E_Annexed_Table2-2_from_20210428.htm (英语)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自通报日起30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标准信息服务处 国际贸易司 经济事务局 外交部 日本东京千代田区霞关2丁目2番1号,邮编:100-8919 电话:+(81 3) 5501 8344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标准信息服务处 国际贸易司 经济事务局 外交部 日本东京千代田区霞关2丁目2番1号,邮编:100-8919 电话:+(81 3) 5501 8344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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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