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决议草案已公布,规定了向智利出口猪肠衣的下列卫生要求。
文本的关键方面包括以下所列:
1.
根据本决议草案,“猪肠衣”应理解为清洗后、经组织刮除、脱脂和洗涤处理并用盐处理的猪肠。
2.
与口蹄疫和非洲猪瘟有关的原产国或地区的卫生要求,以及与猪水泡病有关的动物来源的畜群的卫生要求;
3.
对猪的原产地、饲养方式、屠宰地点和屠宰前健康状况的要求; 动物不得来自受卫生限制的地区,屠宰场必须接受官方兽医的医务监督,并经确认没有传染病。 也适用死前和死后检查要求;
4.
原产地要求: 屠宰场和肠衣生产商都必须获得智利农业和畜牧业局(SAG)的授权,才能向智利出口,屠宰场必须接受官方兽医的医务监督,肠衣生产商必须实施官方的监测计划;
5.
产品需求: 如果肠衣来自不符合决议草案第2.I(a)和(b)点所列要求的国家或地区,则必须经过特定清洗、组织刮除和盐渍程序,并保持在特定的温度;
6.
包装要求和包装上显示的信息,以确保可追溯性;
7.
运输要求,以确保隔间密封,产品隔离,满足温度和健康卫生条件;
8.
必须提供出口国提前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
9.
在肉制品和可食用内脏到货时,监管部门应根据相应规定确定检查和检验。
更多详情参见本通报随附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