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标题:《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规定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数据报告与记录保存;提交期变更和技术更正
补遗理由:
[X] [X]评议期变更日期:2024年10月7日
[ ] 通报措施通过 - 日期:
[ ] 通报措施公布 - 日期: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11月4日;本法规自2024年11月4日起生效(无需进一步通知)。但是,如环保署在2024年10月7日前收到负面评论,本署将及时在《联邦公报》中发布撤回通知,告知公众该直接最终法规不会生效。
[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
[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
[X] 其他:
直接最终法规;提交期变更和技术更正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USA/24_05870_00_e.pdf
【脚注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得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来提供。
说明:环境保护署(环保署 或本署)正在通过直接最终措施,修订《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关于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的规。定。根据2023年10月发布的规定,该法规要求在2011至2022年间生产PFAS的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向环保署报告与暴露、环境及健康影响相关的某些数据。环保署正在进行一次性修改,将数据提交期的开始日期从2024年11月12日更改为2025年7月11日,并相应调整提交期的截止日期。环保署还将进行技术更正,纠正法规文本中的错误。现行《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没有对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的其他变更。
本法规自2024年11月4日起生效(无需进一步通知)。但是,如环保署在2024年10月7日前收到负面评论,本署将及时在《联邦公报》中发布撤回通知,告知公众该直接最终法规不会生效。
《联邦公报》(FR)第89编第72336页,《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0编第705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9-05/html/2024-19931.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9-05/pdf/2024-19931.pdf
本措施和先前以G/TBT/N/USA/1742通报的措施的案卷号为EPA-HQ-OPPT-2020-0549。该案卷文件夹可从Regulations.gov网站获取,网址为: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PPT-2020-0549/document,并可查阅主要文件和辅助文件以及收到的评议意见。也可以在Regulations.gov网站上搜索案卷号获取文件。世贸组织成员国及其利益相关者提交负面评论的提交说明已包含在单独分发的通报修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