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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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2171]
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请将评议意见提交至:美国世贸组织TBT咨询点,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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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2.9.2 [ ],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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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飞机上禁止吸烟的标志;公共信息符号。标志。标牌。标签(ICS分类号:01.080.10);一般航空器和航天器(ICS分类号:49.020)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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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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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与“禁止吸烟”标志点亮有关的乘客信息要求现代化
语言:英语 页数:7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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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直接最终法规;征求意见——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正在修改其法规,允许飞机在“禁止吸烟”标志持续点亮或机组人员可以打开和关闭“禁止吸烟”标志的情况下运行。目前,机组人员必须能够手动打开和关闭飞机上的“禁止吸烟”标志。然而,目前的法规是由运输部起草的,当时运输部允许在商业航班上吸烟。这些修正案使美国联邦航空局的规定与飞机制造和运行的现行惯例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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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力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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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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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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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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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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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24年8月23日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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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4年9月23日;如果FAA收到负面评论,FAA将在该直接最终法规生效前通过在联邦公报上发布文件的方式向公众公告。该文件可以全部或部分撤销直接最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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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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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USA/24_05613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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