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以色列议会(Knesset)初读时批准了以色列标准法第19号修正案和进出口法令的提议第6号修正案。该修正案对以色列的进口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提议的修正案旨在减轻制造商、进口商和零售商的监管和官僚主义负担。通过增加进口和销售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的替代途径,以促进竞争和鼓励国际自由贸易。
新增的替代途径以欧洲法规及其有约束力的要求为基础。除根据新的风险管理制度在港口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之外,减少了进口阶段的监管要求,并将重点放在标准化专员实施的市场监督以及其管理。
因此,进口将能够进口符合欧洲法规要求的产品,而无需在产品进入以色列市场时出示合规证明或进行实验室测试。
进口商应提交一份声明,表明其不知道产品有任何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该提议的修正案还包括新增的第五附录,详细说明了与以色列强制性标准相关的17项欧洲指令;
采用的欧洲指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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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协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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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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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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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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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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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2024年9月1日和2027年9月1日,详见第6项。 如果经济与产业部部长认定必要的监督和执法权准备工作尚未完成,他可以通过法令推迟生效日期。此举将维持检验能力、执行欧洲法规的要求,并执行该草案中所述的标准法和进出口法令中提议修订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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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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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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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WTO-TBT咨询点
[email protected]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ISR/24_02476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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