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12月18日
[ ]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1月5日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涵盖的产品:(ICS编码:71.100.45)制冷剂和防冻液
本补遗涉及通报第502/2023号部颁法令(4页;阿拉伯语),该法令给予生产商和进口商六个月的过渡期,以遵守埃及标准ES 8403“制冷剂规范”(38页;阿拉伯语)。
应当指出的是,该标准的草案先前已在第G/TBT/N/EGY/362号文件(2023年6月19日)中进行了通报。
值得一提的是,严格意义上,该标准与修改后的AHRI标准700/2019相同。
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行政命令,生产商和进口商可随时了解埃及标准的任何修订。
批准日期:2023年12月18日
生效日期:2024年1月5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及可向其获取文本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埃及标准化和质量组织
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eos.org.eg
电话:+ (202) 22845528 传真:+ (202) 2284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