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执行决议草案不批准氰胺作为第3类和第18类产品的杀生物剂产品中使用的活性物质。由于氰胺的内分泌干扰特性不确定,因此无法断定第3类产品(专业用户对猪舍板条地板下储存的液体粪便进行消毒,以防止猪病痢疾)和第18类产品(专业用户对猪舍液体粪便中的家蝇进行控制)所使用的代表性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是否可以接受。 因此,根据申请批准的申请中提供的数据,最终无法证明含有氰胺的具有代表性的杀菌剂产品第3类和第18类产品本身或其残留物不会对人类和动物健康以及环境产生不可接受的影响。因此,不批准氰胺用于第3类和第18类产品用生物杀灭产品是适当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意见可在其网站上查看(
http://echa.europa.eu/regulations/biocidal-products-regulation/approval-of-active-substances/bpc-opinions-on-active-substance-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