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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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化学品管理局,21 Ngo Quyen, Ha Noi, Viet Nam 电话:84.24. 2220514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站:
http://vinachemi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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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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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化学工业的产品(ICS 71.100)。
HS编码:2207
ICS编码: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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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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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区分工业酒精和食用酒精的循环指导措施草案
语言:越南语
页数:6页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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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通告指导了区分食品中未使用的工业酒精和食品中未使用的工业酒精的措施,以防止制备酒精和食品中未使用的工业酒精。本通知草案适用于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境内生产、贸易和使用工业酒精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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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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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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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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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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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2019年《预防和控制酒精饮料有害影响法》-2007年《化学品法》-2020年2月24日第24/2020/ND-CP号政府法令详细说明了《预防和控制酒精饮料有害影响法》的一些条款-2017年10月9日第113/2017/ND-CP号政府法令详细说明和指导了《化学品法》的一些条款-2017年4月14日关于商品标签第43/2017/ND-CP号政府法令;政府2021年12月9日第111/201/ND-CP号法令,对2017年4月14日关于商品标签的第43/2017/ND-CP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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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22年12月1日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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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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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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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地址和网址(如能提供):工业和贸易部越南化学品管理局,21 Ngo Quyen, Ha Noi, Viet Nam,电话:84 (0)4 2220514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站:
http://vinachemia.gov.vn/
http://
http://legal.moit.gov.vn/du-thao-van-ban/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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