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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FIN/84
2022-08-18
22-6280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芬兰
2.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咨询点)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大麻


HS编码:30  

ICS编码:11.120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政府关于修改《麻醉品法》的提案草案

语言:芬兰文 页数:32页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规定了种植大麻的规则。将整个大麻植物定义为麻醉品。

8.
目标与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麻醉品法(373/2008)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邮政信箱 32FI-00023+(358) 29 516001 [email protected] http://www.tem.fi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ris/en/search/?trisaction=search.detail&year=2022&num=347 %%%G/TBT/N/FIN/84 2022年8月18日(22-6280)页码:1/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原件:英文 tbt编号-1-G/TBT/N/FIN/84-1-通报 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布。1. 通报成员:芬兰。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世贸组织TBT咨询点)。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社会事务和卫生部 邮政信箱:33FI-00023 芬兰政府 电话:+358 295 16001 传真:+358 9 698 070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http://www.stm.fi 3.根据第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条通报,其他: 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大麻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关于修改麻醉品法的政府提案草案;(32页,芬兰语)6.内容简述:规定了种植大麻的规则。将整个大麻植物定义为麻醉品。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8.相关文件:麻醉品法(373/2008)9.
13.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邮政信箱:32FI-00023+(358) 29 516001 [email protected] http://www.tem.fi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ris/en/search/?trisaction=search.detail&year=2022&num=347 %%%G/TBT/N/FIN/84 2022年8月18日(22-6280)页码:1/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原件:英文 tbt编号-1-G/TBT/N/FIN/84-1-通报 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布。1. 通报成员:芬兰。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世贸组织TBT咨询点)。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社会事务和卫生部 邮政信箱:33FI-00023 芬兰政府 电话:+358 295 16001 传真:+358 9 698 070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 http://www.stm.fi 3.根据第2.9.2 [X]、2.10.1 [ ]、5.6.2 [ ]、5.7.1 [ ]、3.2 [ ]、7.2 [ ]条通报, 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大麻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关于修改麻醉品法的政府提案草案;(32页,芬兰语)6.内容简述:规定了种植大麻的规则。将整个大麻植物定义为麻醉品。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8.相关文件:麻醉品法(373/2008)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邮政信箱:32FI-00023+(358) 29 516001 [email protected] http://www.tem.fi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ris/en/search/?trisaction=search.detail&year=2022&num=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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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