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标题:关于管制含有非精神活性大麻或大麻或其衍生物的供人使用和消费的产品的卫生技术法规草案
补遗理由:
[X]议期变更 - 日期:2022年8月3日;30天
[]批准的通报措施 - 日期:
[]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
[]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得: [1:这种信息可以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信息来提供,说明在哪里可以获得最终措施/措施的变更/解释指南的文本。]
[]通报的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如果重新通报措施,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
[X]其他: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附上《关于管制含有非精神活性大麻或大麻或其衍生物的供人使用和消费的产品的卫生技术法规草案》的附件 www.controlsanitario.gob.ec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ECU/22_4518_00_s.pdf
说明:《关于管制含有非精神活性大麻或大麻或其衍生物的供人使用和消费的产品的卫生技术法规草案》的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安第斯共同体第827号决定的规定,厄瓜多尔共和国特此通知,对2021年1月5日G/TBT/N/ECU/494号文件所通报的《关于管制含有非精神活性大麻或大麻或其衍生物的供人使用和消费的产品的卫生技术法规草案》有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反馈意见必须在2022年8月3日或之前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