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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ISR/1262
2022-06-24
22-4911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以色列
2.
负责机构:以色列世贸组织TBT咨询点
3.
通报依据条款:
[ ] 2.9.2
[ ] 2.10.1
[X]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所有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产品和商品


HS编码:9850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第5782-2022号进出口法令(进口组)

语言:希伯来语 页数:44页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经济和工业部长已经签署了以色列进出口法令(进口组)。该法令取代了G/TBT/N/ISR/1184号文件所通报的先前公布内容,更新了《以色列进口组制度》,并放宽了对受以色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进口产品的合格评定要求。目前,以色列有大约500种强制性标准(不包括食品)受该进口监管制度的约束。这些标准根据产品潜在风险分为四个进口组:第1组——最高的风险水平:需要型式和装运批准;第2组——中级风险水平:需要遵守两个条件:每批货物的型式认证和进口商合格声明;第3组——低风险水平:只需要每批货物的进口商合格声明; 第4组——仅用于工业用途的商品:根据自由进口法令第(2)C(2)节,需要事先豁免。该法令已公布,并于2022年6月1日生效。标准化专员将每年公布一次最新的强制性标准清单,分为四个进口组。
8.
目标与理由: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进出口条例【新版】,5769-1979;《标准法》,5733-1953及其所有修正案。 拟批准日期:2022年6月1日 拟生效日期:2022年6月1日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获得: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22_4291_00_x.pdf %%%G/TBT/N/ISR/1262 2022年6月24日(22-4911)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1-G/TBT/N/ISR/1262-1-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以色列。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条和第7.2条):2.负责机构:以色列世贸组织TBT咨询点和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有),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世贸组织TBT咨询点电话:+ (972) 3 73475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根据第2.9.2 [ ]、2.10.1 [ ]、5.6.2 [X]、5.7.1 [ ]、3.2 [ ]、7.2 [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所有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产品和商品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进出口法令(进口组),5782-2022;(44页、希伯来语)6.内容简述:经济和工业部长已经签署了以色列进出口法令(进口组)。该法令取代了G/TBT/N/ISR/1184号文件所通报的先前公布内容,更新了《以色列进口组制度》,并放宽了对受以色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进口产品的合格评定要求。目前,以色列有大约500种强制性标准(不包括食品)受该进口监管制度的约束。这些标准根据产品潜在风险分为四个进口组:第1组——最高的风险水平:需要型式和装运批准;第2组——中级风险水平:需要遵守两个条件:每批货物的型式认证和进口商合格声明;第3组——低风险水平:只需要每批货物的进口商合格声明; 第4组——仅用于工业用途的商品:根据自由进口法令第(2)C(2)节,需要事先豁免。该法令已公布,并于2022年6月1日生效。标准化专员将每年公布一次最新的强制性标准清单,分为四个进口组。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8.相关文件:进出口条例【新版】,5769-1979;《标准法》,5733-1953及其所有修正案。9.
13.
拟批准日期:2022年6月1日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2022年6月1日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22_4291_00_x.pdf %%%G/TBT/N/ISR/1262 2022年6月24日(22-4911)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1-G/TBT/N/ISR/1262-1-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以色列。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条和第7.2条):2.负责机构:以色列世贸组织TBT咨询点和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有),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世贸组织TBT咨询点电话:+ (972) 3 73475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根据第2.9.2 [ ]、2.10.1 [ ]、5.6.2 [X]、5.7.1 [ ]、3.2 [ ]、7.2 [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所有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产品和商品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进出口法令(进口组),5782-2022;(44页、希伯来语)6.内容简述:经济和工业部长已经签署了以色列进出口法令(进口组)。该法令取代了G/TBT/N/ISR/1184号文件所通报的先前公布内容,更新了《以色列进口组制度》,并放宽了对受以色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进口产品的合格评定要求。目前,以色列有大约500种强制性标准(不包括食品)受该进口监管制度的约束。这些标准根据产品潜在风险分为四个进口组:第1组——最高的风险水平:需要型式和装运批准;第2组——中级风险水平:需要遵守两个条件:每批货物的型式认证和进口商合格声明;第3组——低风险水平:只需要每批货物的进口商合格声明; 第4组——仅用于工业用途的商品:根据自由进口法令第(2)C(2)节,需要事先豁免。该法令已公布,并于2022年6月1日生效。标准化专员将每年公布一次最新的强制性标准清单,分为四个进口组。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8.相关文件:进出口条例【新版】,5769-1979;《标准法》,5733-1953及其所有修正案。9. 拟批准日期:2022年6月1日 拟生效日期:2022年6月1日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22_4291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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