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22_4331_00_x.pdf
%%%G/TBT/N/ISR/1264 2022年6月27日(22-4958)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1-G/TBT/N/ISR/1264-1-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以色列。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条和第7.2条):2.负责机构:以色列世贸组织TBT咨询点和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有),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世贸组织TBT咨询点电话:+ (972) 3 7347501,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根据第2.9.2 [ ]、2.10.1 [ ]、5.6.2 [X]、5.7.1 [ ]、3.2 [ ]、7.2 [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所有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商品,但食品除外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第5782-2022号《标准命令》(免除希伯来语标记要求);(1页,希伯来语)6.内容简述:经济产业部部长发布的第5782-2022号标准命令(免除希伯来语标记要求)。它适用于所有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商品,但进口到以色列并打算在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分销的食品除外。这些产品只要用阿拉伯文标记,并酌情提交豁免申请,就可以免除希伯来文标记要求。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8.相关文件:第5733-1953号《标准法》及其所有修正案;第5776-2015号《公共卫生保护法(食品)》9.拟批准日期:2022年6月1日 拟生效日期:2022年6月1日 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知之日起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22_4331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