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标题:多边环境协定正在审查的拟议化学品管制
补遗理由:
[]评议期变更 - 日期:
[X]批准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年5月10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年5月31日
[X]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2023年3月1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得:[1: 这一信息可以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等信息来提供,说明在哪里可以获得最终/修改后的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
https://sso.agc.gov.sg//Act/EPMA1999
https://sso.agc.gov.sg//SL/94A-RG4?DocDate=20220531
https://sso.agc.gov.sg//SL-Supp/S436-2022/Published/20220531?DocDate=20220531
https://sso.agc.gov.sg//SL-Supp/S435-2022/Published/20220531?DocDate=20220531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 - 日期: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
[]其他:
说明:2022年2月7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通报WTO
TBT委员会(G/TBT/N/SGP/63)其计划根据《环境保护和管理法》(EPMA)和《EPM(有害物质)条例》(EPM(HS)条例)控制5种新化学品作为有害物质(HS)。该等化学品及含有该等化学品的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和分销商,须就该等化学品的进口、出口、销售、储存和使用,申请HS许可证/执照。这5种新化学品由《斯德哥尔摩公约》和《鹿特丹公约》确定,供审查,具体如下:
《斯德哥尔摩公约》和《鹿特丹公约》
拟用于控制工业化学品的化学品脱氯烷+(DP)UV-328工业化学品/农药/杀虫剂/除草剂壬基酚(NP)和壬基酚乙氧基酯(NPE)异菌脲
WTO通报的本补遗文件(G/TBT/N/SGP/63)旨在通告成员国,该措施已于2022年5月31日批准并公布,将于2023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