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标题:修订无线充电器的法律规定
补遗理由:
[]评议期变更 - 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年5月31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年5月31日
[X]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2022年8月1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得: [1:这一信息可以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等信息来提供,说明在哪里可以获得最终/修改后的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final_measure/22_3825_00_e.pdf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 - 日期: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新的提出评议意见的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
[]其他:
说明: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单独关税区特此通知,根据2022年2月24日G/TBT/N/TPKM/484号文件,“修订无线充电器的法律规定”已于2022年5月31日颁布,并将于2022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