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沙特阿拉伯,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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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商业和工业部
规格和测量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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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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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有关糙米、精米、强化米、速煮米的一般要求,所有此类大米供人体直接食用,以包装形式呈现或直接以包装形式出售给消费者,其不适用于由大米或糯米制成的其他产品。(ICS:67.060)
HS编码:10
ICS编码:6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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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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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稻米
语言:英语;阿拉伯语
页数:12;14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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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GSO技术法规草案包含有关糙米、精米、强化米、速煮米的一般要求,所有此类大米供人体直接食用,以包装形式呈现或直接以包装形式出售给消费者。其不适用于由大米或糯米制成的其他产品。与定义、分类、要求、包装、运输、储存和标签相关的条例属于强制性内容(条目3、4、5、8和9)。其余条目属于选择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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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消费者健康;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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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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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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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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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GSO技术法规1003(稻米)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198-2019“大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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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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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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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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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和信息中心(NEPIC)
Mr. Mohammed AL Balushi
国家咨询点和信息中心
商业和工业部
邮政邮箱:550
马斯喀特
电话:+(968)2481 7252
传真:+(968)2481 704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moci.gov.om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OMN/22_3465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OMN/22_3465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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