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X】 其他: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PHL/22_2294_00_e.pdf
延长有效日期
说明:为了提供服务同时因新冠肺炎大流行的持续影响,兹延长FDA(FC)第2021-015号通告“外国药品生产商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GMP)许可更新临时指南”的有效期,将其有效期同2020系列第922号公告宣布的新冠肺炎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持续期挂钩,或者同2021系列第1218号公告宣布的国家灾难状态的持续期挂钩(以较晚结束时间为准)。
但是,需要注意,仅延长临时指南的有效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仅针对以往收到的更新申请为外国药品生产商出具的cGMP许可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更新申请应遵照FC第2021-015号通告第IV.A节,同时,应依据提交的符合要求的cGMP证明进行评估。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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