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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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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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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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
HS编码:3403.1900
ICS编码: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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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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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动车冷却液 第1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 》
语言:中文
页数:19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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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燃油汽车轻负荷发动机用冷却液和重负荷发动机用冷却液,燃气汽车发动机冷却液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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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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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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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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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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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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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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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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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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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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