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1.通报文件的标题应更改为:QCVN 18:2021/BGTVT -国家铁路车辆定期检验技术法规
2.内容说明应更改为:
“本技术法规草案对检验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了规定;对用于国家铁路、专用铁路和城市铁路网的铁路车辆新制造和进口的批准。本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参与轨道车辆设计、制造和进口的所有机构、组织和个人。"
本技术法规草案将代替QCVN18:2018/BGTVT国家新制造、组装、进口铁路车辆验收技术法规"
3.相关文件应更改为:
“QCVN 18:2018/BGTVT 国家新制造、组装、进口铁路车辆验收技术法规”;
通告编号29/2018/TT-BGTVT:轨道车辆质量、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检验规定"
4.拟生效日期应更改为“2022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