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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KEN/1169
2021-11-29
21-8961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肯尼亚
2.
负责机构:肯尼亚标准局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消音器“消声器”和排气管及其零件,用于拖拉机、载运十人或更多人的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和其他主要用于运载人员的机动交通工具、用于运输货物和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不另详述(HS 870892);空气质量(ICS 13.040)


HS编码:8708.9200  

ICS编码:13.040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DEAS 1047:2021空气质量-车辆废气排放限值

语言:英语 页数:20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本标准草案规定了机动车尾气中常见污染物的允许限值,即一氧化碳、颗粒物(PM)、氮氧化物(NOX)和碳氢化合物。本标准涵盖附录A中规定的所有类型的车辆(即乘用车、轻型商用车、重型车辆、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的尾气排放。本标准仅适用于装有内燃机的车辆。
8.
目标与理由:防止欺骗行为和消费者保护;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质量要求;协调一致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 ISO 3833,道路车辆—类型—术语和定义 • ISO 16183,重型发动机—瞬态试验条件下使用分流稀释系统测量气体和颗粒废气排放 • ISO 6460-2,摩托车—气体排放和燃油消耗的测量方法—第2部分:试验循环和特定试验条件
13.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待定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肯尼亚标准局 WTO/ TBT国家咨询点 肯尼亚 内罗毕,邮政信箱54974-00200 电话号码:+ (254) 020 605490,605506/6948258 传真号码:+ (254) 020 609660/6096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kebs.org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KEN/21_7382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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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