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1.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国内生产、进口和在市场上流通的不锈钢的化学元素质量含量限值和质量控制要求。
2.
不锈钢清单和相应的海关编码见国家技术法规QCVN20:2019/BKHCN和修正案1:2021QCVN20:2019/BKHCN的附录。
3.
对以下条款进行了修订:第1.3.2、1.3.3、2.1、2.3条、第3条、第4条、第5.2条、第5.3.4条、第5.4条、第5.5条和第5.6条。一些修正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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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27/2012/TTBKHCN号通知和第07/2017/TT-BKHCN号通知,进口不锈钢的组织和个人应在检验机构进行国家质量检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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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货物有关的文件、技术文件、试验结果、合格证等应至少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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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编码为7306.40.20,7306.40.90,7306.61.10,7306.61.90,7306.69.10,7306.69.90的产品补充至QCVN20:2019/BKHCN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