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X】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1年9月30日;发布于《马尼拉时报》,A2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https://www.fda.gov.ph/wp-content/uploads/2021/09/FDA-Circular-No.2021-020.pdf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020》——经修订的受监控放行新药上市后的监管要求,于2021年9月21日签署,并于2021年9月30日在《马尼拉时报》上发表,将于2021年10月15日生效。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