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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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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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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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密封容器内苹果汁与水含砷(ICS代码:67.160.20)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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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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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加拿大卫生部有关更新“食品污染物及其它掺假物质名单”中密封容器苹果汁及水含砷最大限量的提案——文号:NOP/AVP-C-2017-1;
语言:英法文 页数:5/6页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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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加拿大卫生部针对支持在苹果汁含砷总含量种另外制定较低最大限量(ML)进行了一次科学评估。作为此次评估结果,加拿大卫生部拟从果汁含砷现行最大限量中排除苹果汁,并在苹果汁砷总含量内另外规定一个较低的总含量0.015p.p.m.。当其用于一其它食品成分时,此最大限量还适用于苹果汁;当重新配制成即可饮用状态时,适用于浓缩苹果汁。此外,加拿大卫生部拟将密封容器水含砷现行最大限量降至0.01p.p.m.,并将该最大限量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罐装水,包括矿泉水及泉水.
最为此次评议结果,加拿大卫生部打算修改信息文件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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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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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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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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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加拿大卫生部食品营养"公众参与及合作伙伴"网站,粘贴于2017年3月1日"(提供英法文):http://www.hc-sc.gc.ca/fn-an/consult/index-eng.phphttp://www.hc-sc.gc.ca/fn-an/consult/index-fra.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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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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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本拟定食品添加剂使用一经公布于加拿大卫生部“食品污染物及其它掺假物质名单”即合法生效(http://hc-sc.gc.ca/fn-an/securit/chem-chim/adulterating-substances-adulterantes-eng.php)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本文件所指食品添加剂使用将于“食品污染物及其它掺假物质名单”修改当日生效(http://hc-sc.gc.ca/fn-an/securit/chem-chim/adulterating-substances-adulterantes-eng.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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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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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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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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