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印度尼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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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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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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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作为加工食品添加剂的调味料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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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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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印尼国家食品药物管理局(NADFC)局长2016年第22号法规——以食品添加剂作为调味料的相关要求:
语言:印尼文 页数:197页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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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内容简述:本法规规定作为加工食品调味添加剂的要求如下:
本法规提及的调味食品添加剂分为天然调味料、天然等同调味料及人造调味料。它是根据香料来源及生产工艺划分的。出于标签要求,必须在标签上注明作为人造调味料的天然等同调味料及人造调味料;
在获得印尼国家食品药物管理局(NADFC)局长批准后才准使用附件1所列之外的调味物质;
附件3列明了准用的香味佐料;
附件4列明了食品萃取溶剂调味品最大残留限量;
附件5列明了以下配方准用调味料;
附件6列明了婴幼儿补充食品准用调味料。
已获营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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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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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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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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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1.2012年第18号食品法案;2.2004年第28号政府法规——食品安全、质量和营养;3.卫生部2012年第033号法规——食品添加剂(提供印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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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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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16年5月24日
拟公布日期:2016年8月19日
拟生效日期: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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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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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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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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