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食品安全检验局宣布其拟认定,受特定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的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属于《禽类产品检验法》中定义的掺假。拟议的认定将根据这些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建立最终产品标准,并防止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含有一定水平的沙门氏菌和血清型使其掺假进入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局还拟修订法规,要求所有家禽屠宰机构制定、实施并保持书面程序,用以防止在整个屠宰和修整操作过程中受到肠道病原体的污染,明确这些程序必须包括一个微生物监测计划,其中包括统计过程控制监测方法,要求在加工时而非冷却前取样,并要求所有机构在热加工和冷却后进行配对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