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该补遗通报涉及对先前通报的文件,即初级产业部(MPI)《进口卫生标准:播种用种子》(155.02.05)的修订。该进口卫生标准的修正案已在2024年5月16日第G/SPS/N/NZL/768号文件中予以通报。
有关该项变更的咨询期已结束,初级产业部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了经修订的《进口卫生标准: 播种用种子》(155.02.05)。
经发布该标准请参见此链接 -https://www.mpi.govt.nz/dmsdocument/1151-Seeds-for-Sowing-Import-Health-Standard。
G/SPS/N/NZL/768中提出的对《进口卫生标准:播种用种子》(155.02.05)的所有变更均已获得通过、公布,并于2024年8月30日生效。
请注意,我们为以下变更提供了为期一年的实施期:
• 根据ISPM 8:《某一地区有害生物状况的确定》,将有害生物附加声明中的措辞从:“未发现”有害生物;更改为 “种子产自无【有害生物】地区”。该项变更适用于进口卫生标准的以下18个附表中所列的特定有害生物:辣椒属、鹅耳枥属、山核桃属、栗属、柑橘属 、甜瓜属、山蚂蝗属、枇杷属、向日葵属、胡桃属、兵豆属、密花石栎、苜蓿属、烟草、栎属、榆属和豇豆属。
• 直至2025年8月30日为止,初级产业部将接受带有关于该等有害生物的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该等附加声明根据ISPM 8:《某一地区有害生物状况的确定》证明“未发现[有害生物]”或“种子产自无【有害生物】地区”。在该18个附表中已增加关于此方面的指南。
关于G/SPS/N/NZL/768中通报的变更,即增加种子检验(出口前离岸检验或抵达新西兰后检验)以作为针对某些有害生物的植物检疫措施的一种方案,初级产业部希望通知贸易伙伴,抵达新西兰后检验仅在种子未经过杀虫剂处理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进行。在进口卫生标准的以下附表中已增加关于此方面的指南:燕麦属、大豆属、大麦属、胡麻属、小麦属和豇豆属。
法规批准日期:2024年8月30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NZL/24_06048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