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公共卫生部(MOPH)认为,根据佛历2522年《食品法》(Re:密封容器中的果酱、果冻和橘子酱)于佛历2543年(公历2000年)发布的现行(第213号)公共卫生部通报,就有关果酱、果冻和橘子酱的度量和质量或标准作出如下修订:
1.根据佛历2522年《食品法》(Re:密封容器中的果酱、果冻和橘子酱)于佛历2543年(2000年)9月19日发布的第213号公共卫生部通报应予以废除,并由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取代;
2.完善产品定义并扩大产品范围,包括果酱、果冻、柑橘类橘子酱、非柑橘类橘子酱和果冻橘子酱。
3.规定基本成分和其他允许成分;
4.完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标准;
5.完善果实含量标准;
6.完善酵母菌、霉菌、病原微生物等微生物安全标准;
7.规定果酱、果冻和橘子酱的标签。
该草案也已在TBT通报中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