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本补遗涉及通报第503/2023号部颁法令(2页;阿拉伯语),该法令给予生产商和进口商六个月的过渡期,以遵守埃及标准ES 1651“冷藏家禽肉和兔肉”(第1号部分修订,1页;阿拉伯语)。
应当注意的是,之前在第G/SPS/N/EGY/98号文件(2020年1月8日)中通报的第1096/2019号部颁法令(1页;阿拉伯语)强制执行(除其他事项之外)该标准的早期版本。
值得一提的是,ES 1651“冷藏家禽肉和兔肉”(第1号部分修订,1页;阿拉伯语)涉及修订第(2)条“定义”项下的注释。其中规定“不可食用部分被视为羽毛、血液和内脏。否则,视为可食用部分”。
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行政命令,生产商和进口商可随时了解埃及标准的任何修订。
批准日期:2023年12月18日。
生效日期: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