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对水生生物疾病控制法案实施细则做出了下列修订:
(1)将三种两栖动物疾病(感染Batrachochytrium dendrobatidis、Batrachochytirum salamandrivorans、Ranavirus)指定为法定控制疾病;
(2) 制定韩国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口加工企业的注册、注销等详细程序;
(3) 制定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海外加工企业注册、变更、延长注册期限等详细程序;
(4) 为官员亲自前往检查海外企业如何管控水生动物疾病制定法律依据;
(5)为根据现场检查或进口风险分析结果采取暂停进口措施制定法律依据;
(6)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水生动物疫病传播后进行进口风险分析制定法律依据;以及
(7) 对国内疫病控制程序等做出其他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