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韩国提议对“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做出下列修订:
1) 新增许可使用以下七种食品添加剂:柠檬酸二氢钾、柠檬酸钠、L-谷氨酸镁、L-谷氨酸一钙、醋酸钾、甲萘醌-7、吸附树脂;
2) 新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为“低于0.20克/千克”,允许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饮料”中使用亚硫酸盐;
3) 新制定一项规定,对用作内部产品生产原料的进口食品豁免适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
4) 放宽了附件1“关于申请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以及修订使用级别的事项”的规定,明确只有在必要时才需要提交“在国外的使用状况”数据,而并非强制提交;
5) 更正了两种合成调味物质的同义词;
6) 更正了食品接触表面消毒溶液中两种成分的名称;
7) 修订了以下6种食品添加剂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纤维素、虫胶、磷脂酶、焦磷酸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