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农业和林业部根据(G/SPS/N/TUR/9)第5996号法律第31条第7款规定了与兽医卫生证书有关的规则、程序和模式。
以下兽医卫生证书范本部分根据2011年2月25日欧盟委员会(EU)第142/2011号法规编制:
- 拟发往土耳其的、用于生产宠物食品的调味内脏的兽医卫生证书;
- 拟发往土耳其的、用作饲料原料或饲料链以外用途的、非供人食用的明胶和胶原蛋白的兽医卫生证书;
- 拟发往土耳其的、非供人食用但可用作饲料原料的蛋制品的兽医卫生证书;
- 拟发往土耳其的、经处理猪鬃的兽医卫生证书;
- 拟发往土耳其的、经过处理的鸟类和蹄类动物战利品及其他制剂的兽医卫生证书(这些战利品仅包括骨、角、蹄、爪、鹿角、牙齿、皮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