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该文件包含提议修订根据2014年食品法案发布的现行公告的技术细节,该公告列出了新西兰农业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量(MRL)。
初级产业部提议对公告做出以下修订:
a) 修订附表1“农用化合物最大残留限量”中有关以下化合物和商品的现有条目:
- 修订多菌灵条目,修改残留定义;
- 修订环丙氨嗪的条目,修订残留定义并设定新的最大残留限量:蛋类:0.2毫克/千克;禽肉:0.05毫克/千克;禽内脏:0.05毫克/千克;可食羊内脏:0.3毫克/千克;羊脂肪0.3毫克/千克;羊奶0.01毫克/千克;
- 新增氟氧西林条目,规定番茄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9毫克/千克,马铃薯为0.01(*)毫克/千克;以及
- 修订氟拉那酯的条目,新订最大残留限量为:羊脂肪:0.01(*)毫克/千克;绵羊肾脏:0.01(*)毫克/千克;羊肝脏:0.01(*)毫克/千克,羊肉:0.005(*)毫克/千克。
注:(*)表示最大残留量被设定为或接近分析定量限;
b) 在附表 2“不适用最大残留量的农业化学品”中新增两项条目:1-氨基环丙烷羧酸(ACC)(用作植物生长调节剂)和Flg22-Bt 肽(用作农用化学品);
c) 在附表3“不适用最大残留量的兽药”新增一项条目,即酒石酸肾上腺素,用于断奶后的小牛、断尾后的羔羊以及阉割后的小牛和羔羊。
修订附表3中草酸的现有条目,增加草酸二水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