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2023年8月28日,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农林渔业部”)发布了动物生物安全通知(ABA)2023-A10,通报了澳大利亚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的最终进口条件。
作为对ABA 2023-A06的回应,农林渔业部在60天的评议期内收到了三位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在最终确定对虾和对虾产品的进口条件时,农林渔业部考虑了这些意见。
自2023年10月30日起,农林渔业部将开始实施ABA 2023-A06和ABA 2023-A10中规定的、供人食用的对虾和对虾产品进口条件的变更,这些变更可在农林渔业部网站上查阅:https://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trade/policy/risk-analysis/memos。
澳大利亚供人食用的对虾和虾肉的最新卫生证书范本随附其后。自上次发布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通报(第G/SPS/N/AUS/565号,发布于2023年6月9日)提出这些变更并征求意见以来,卫生证书范本的措辞没有发生变化。
澳大利亚贸易伙伴需向农林渔业部提供修订后的卫生证书以供批准。贸易伙伴应及时对所需证书进行变更,以防贸易发生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