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本勘误涉及一些文字上的改动。第G/SPS/N/TUR/109/Add.5号通报的内容应如下所示:
欧盟于2023年5月25日发布了欧盟委员会(EU)第2023/1032号执行法规,规定了防止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ToBRFV)传入欧盟境内并在欧盟境内传播的措施,并将实施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
根据该法规发布的第G/SPSN/TUR/109/Add.4号SPS通报中所载的土耳其植物检疫措施的实施日期也已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
此外,2023年5月25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3/1032号执行法规明确规定了实施期限以及自2023年9月1日起应实施的新植物检疫措施。
对2023年8月31日后来自与本法规协调范围内国家的、用于种植的番茄和辣椒种子和植物的植物检疫要求如下,有效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对于种植用番茄(Solanumlycopersicum)和辣椒(Capsicumsp.)植物,已知对ToBRFV有抗性的品种除外:
1. a) 关于拟种植用植物获取自符合规定要求种子的官方声明;
b) 关于拟种植用植物产自经注册且经原产国国家植物保护机构检验的生产地点,且根据适当时间实施的检测有害生物的官方检验、取样和测试,已知不含特定有害生物的官方声明;
c) “附加声明”标题下的番茄辣椒植物检疫证书中必须注明注册生产地点的名称。
2. 对于已知对ToBRFV有抗性的种植而言,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中的“附加声明”标题下的注明特定番茄(Solanumlycopersicum)和辣椒(Capsicumsp.)植物的抗性。
除已知对ToBRFV具有抗性的特定番茄(Solanumlycopersicum)和辣椒(Capsicumsp.)种子外:
1. a)i)根据在适当时间进行的检测ToBRFV的官方检验,产品必须产自已知不含特定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ii)如果特定种子批次来源于30株以上的母株,则必须说明该种子批次在处理前,已经过采用RT-PCR法进行的分析,且产品不含相关有害生物;
iii)如果特定批次的种子来源于30株或以下的母株,则说明使用RT-PCR分析方法后,发现特定种子或母株不含特定有害生物;
b) 确保能够追溯母株种植现场的信息必须在番茄辣椒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标题下注明。
2. 已知对ToBRFV有抗性品种的种子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为“附加声明”。
3. 对于2023年8月31日前收获的特定种子,必须确定该国的植物检疫法律符合欧盟法律的要求(欧盟委员会第2020/1191号执行指令)。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必须包含此项声明:“种子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收获,且使用PT-PCR分析方法发现不含特定有害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