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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E/93
2023-05-25
原文:
通  报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E/23_09794_00_f.pdf
1.
通报成员: 瑞士
2.
负责机构:联邦食品安全与兽医办公室(FSVO)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所有可能无意中被过敏原污染的混合食品。过敏原含量必须低于容许上限。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
6.
通报标题: DFI食品信息条例。

语言:法语 页数:2 页数:2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E/23_09794_00_f.pdf
7.
内容简述:

生产商可自愿指出含量低于规定最高水平的潜在过敏原(痕量或无意混合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允许根据《食品标签条例》附件6第8号对过敏原使用“坚果”、“硬壳水果”或“可食用坚果”等通用术语,或根据附件6第1号对过敏原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的术语。需要注意的是,有花生的必须始终单独注明,因其在植物学和过敏学上与坚果不同(附件6第5项)。

8.
目标与理由: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拟公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拟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3年7月24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 地址:Holzikofenweg 36, 3003 Bern 瑞士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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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