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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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联邦食品安全与兽医办公室(FS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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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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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有可能无意中被过敏原污染的混合食品。过敏原含量必须低于容许上限。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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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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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DFI食品信息条例。
语言:法语 页数:2 页数:2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E/23_09794_00_f.pdf |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E/23_09794_00_f.pdf
7. |
内容简述:
生产商可自愿指出含量低于规定最高水平的潜在过敏原(痕量或无意混合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允许根据《食品标签条例》附件6第8号对过敏原使用“坚果”、“硬壳水果”或“可食用坚果”等通用术语,或根据附件6第1号对过敏原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的术语。需要注意的是,有花生的必须始终单独注明,因其在植物学和过敏学上与坚果不同(附件6第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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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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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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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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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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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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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拟公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拟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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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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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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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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