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植物检疫产品条例》(RS 916.161,OPPh)已于2019年12月19日在第G/SPS/N/CHE/82号文件中通报。OPPh规定了植物卫生产品投放市场的条件。OPPh的附件1包含了一份可在瑞士用作植物检疫产品的活性物质清单。如果在对该请求所附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表明某种新物质符合第5条规定的条件,则该物质将被列入本附件。OPPh的以下修正案将以下物质纳入了附件1:一种安全剂(环丙磺酰胺)和八种宏生物(拟寄生蜂黄蜂、寄生蜂Anastatus bifasciatus、象虫金小蜂、盾蚧长缨蚜小蜂、四斑光缘瓢虫、昆虫寄生线虫、杂食性螨、食蚜虻)。出于正式原因,删除了一个宏生物(异小杆线虫)。对几种活性成分(石蜡油、铜、鱼油)进行了正式变更(例如,删除不再存在的过时变体)。针对活性物质鱼油,还增加了“低风险物质”的分类。这些正式调整符合欧盟的决定和法规。详情见所附文件草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E/23_8530_00_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