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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269
2023-03-06
23-1519
原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语言:中文 页数:8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6~36个月大的谷类辅食,规定了婴幼儿谷类辅食的技术要求。
8.
目标与理由:[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odex Stan 74-1981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1.根据中国最新的DRIs科学数据等,设定了一些营养素的上限值,如维生素B1和钙。2.蔗糖、果糖、葡萄糖和糖浆的最大允许添加量降至2.5g/100kcal。3.不允许添加蜂蜜。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5月5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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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