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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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农业和合作社部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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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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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新鲜榴莲(榴莲属)(HS编码:0810.60)(ICS分类号:67.080.10)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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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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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泰国农业标准草案,题为“收集车间和包装车间榴莲的检验和接收操作规程”。
语言:泰语和英语 页数:12和11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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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农业标准确立了收集车间和包装车间榴莲的检验和接收操作规程。涵盖了在进行下一步的管理过程(如制备、分拣、包装、储存和运输)之前,对收集车间和包装车间榴莲进行检验和接收的要求,以便根据标准的要求获得成熟的整果,用于分销、出口和进口。本标准不适用于为制备即食新鲜预切榴莲和生产速冻榴莲而供应的榴莲的检验和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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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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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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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XC 53-2003,第4-2017版,《新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和CXS 317-2014,《榴莲标准》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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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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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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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皇家公报》上公布后90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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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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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和合作社部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 地址:50 Paholyothin R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电话:+(662) 561 4024 传真:+(662) 561 4034;+(662) 561 40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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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和合作社部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 地址:50 Paholyothin R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电话:+(662) 561 4024 传真:+(662) 561 4034;+(662) 561 40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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