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应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12-16 如下信息:
《动物检疫对象进口管理办法》第4条和第5条(附件1-2和附件1-3)的修正案。
台澎金马祖单独关税区于2022年12月1日对《动物检疫对象进口管理办法》第4条、第22条和第5条(附件1-2、1-3、2-2、2-3)的修正案草案进行了通报(G/SPS/N/TPKM/600)。该修正案已于2022年12月6日颁布。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TPKM/22864500e.pd
该补遗通报涉及:[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