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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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海洋和渔业部(M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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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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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有活体水生动物(鱼类、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和两栖动物)和冷藏虾或冷冻虾(HS编码:0301、0306、0307、0106)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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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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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的拟议修正案。
语言:韩语 页数:37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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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修订《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如下:对国内出口水生动物的企业实行注册制度,并制定控制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的新标准;实行外国企业注册制度,为在海外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法律依据;补充对禁止进口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及补充国内疫病控制程序的其他要求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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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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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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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节第5.1章:与认证相关的一般义务,第5.3章:与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相关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程序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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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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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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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自公布之日起一年。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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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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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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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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