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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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新加坡食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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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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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禽及家禽产品(HS编码:0207)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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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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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家禽和家禽产品进口的兽医条件。
语言:英语
页数:2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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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已对《家禽及家禽产品进口的兽医条件》进行审核,以促进冷藏家禽进口到新加坡。进口冷藏家禽的最低保质期要求已从现有的14天缩短至10天。特定类型包装的要求(例如气调包装)也已取消,以便在满足保质期要求的技术上为行业提供更大的灵活性。进口家禽和家禽产品的其他兽医条件和认证程序没有变化。例如,希望向新加坡出口冷藏家禽的国家/地区必须获得冷冻家禽认证,并有向新加坡出口的追踪记录。有意向新加坡出口冷藏家禽的机构还必须提供保质期研究和包装信息,以供评估。修订摘要见以下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SGP/22_5851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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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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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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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鸡肉中弯曲杆菌和沙门氏菌的控制指南》(CAC/GL 78-2011)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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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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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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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与世贸组织通报日期相同。
拟公布日期:与世贸组织通报日期相同。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与世贸组织通报日期相同。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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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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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新加坡食品局 收件人:联合行动处 地址:新加坡共和国,新加坡裕廊工业区路52号,#14-01 邮编:60855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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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家禽和家禽产品进口的兽医条件》文本可通过以下网址进行评估:
https://www.sfa.gov.sg/docs/default-source/tools-and-resources/resources-for-businesses/veterinary-import-conditions-poultry-and-poultry-pdt.pdf 新加坡食品局 收件人:联合行动处 地址:新加坡共和国,新加坡裕廊工业区路52号,#14-01 邮编:60855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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