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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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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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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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兔、鱼类、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和牛血清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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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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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动物检疫对象进口管理办法》第14条、第9条(附件71)、第10条(附件8-3、8-4和9)和第18条(附件16-1)的修订草案。
语言:英语
页数:29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TPKM/22_4651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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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取消家兔体外寄生虫检验的时间限制(出口前3天内);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鱼类、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不需要进行入境后检疫;如果病原体引起的疾病至少在过去五年内在牛的原产国未发生过,则不需要对牛血清进行某些病原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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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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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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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3条、《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第9至11条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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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动物检疫对象进口管理办法》第14条、第9条(附件7-1)、第10条(附件8-3、8-4和9)和第18条(附件16-1)的修订草案(2022年7月11日农业委员会农防字第1111482227号公告), 可在以下网址查阅:
https://www.baphiq.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massage&id=20350 (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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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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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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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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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委员会动植物卫生检疫局,地址: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和平西路2段100号9楼,邮编:100060 电话:+(886) 2 3343 2091 传真:+(886) 2 2343 220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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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委员会动植物卫生检疫局,地址: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和平西路2段100号9楼,邮编:100060 电话:+(886) 2 3343 2091 传真:+(886) 2 2343 220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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