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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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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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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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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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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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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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该通报涉及第522/2021号部级法令,规定生产商和进口商应在六个月的过渡期内符合有关“食品保质期 第2部分:保质期”的埃及标准ES 2613-2(部分修订)。
需注意,第100/2019号部级法令 (通过2020年6月3日G/SPS/N/EGY/92/Add.1号文件进行了通报)、第653/2020号 部级法令(通过2021年3月15日G/SPS/N/EGY/92/Add.2号文件进行了通报)以及 第222/2021号部级法令(通过2021年8月20日G/SPS/N/EGY/92/Add.3号文件进行了通报)涉及该标准的早期版本和修订。
需要注意的是,已根据《国学》及其最新版本制定该标准。
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行政命令,将埃及标准修正案告知生产商和进口商。
拟定通过日期:2021年11月2日
拟定生效日期: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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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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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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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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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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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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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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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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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
农业与土地开垦部
埃及 开罗 多基区Nadi El Saïd街
电话:+(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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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
农业与土地开垦部
埃及 开罗 多基区Nadi El Saïd街
电话:+(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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