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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02/Add.16
2022-02-07
22-088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紧急措施补遗

1.
通报成员: 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保护澳大利亚免受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入境、定殖和传播的紧急措施

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2020年8月4日,澳大利亚发布了一份SPS通报(G/SPS/N/AUS/502),通知贸易伙伴其有意实施紧急措施,以保护澳大利亚免受谷斑皮蠹(谷斑皮蠹)入境、定殖和传播的影响。这项紧急措施正分阶段实施,将使植物产品和海运集装箱的进口条件发生变化。
本补遗的发行旨在通知贸易伙伴,2022年4月28日当天,所有国家出口的播种用种子和各种其他风险植物产品的进口条件将发生变化。其他风险植物产品包括种子、坚果、咖啡生豆、干果、蔬菜、草药和香料。我们的网页上已经列出此范围内其他风险产品的完整列表(包括送达方式、最终用途和排除情况)。
根据紧急措施中所述的第4阶段,2022年4月28日当天或之后从各国出口的其他风险植物产品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加声明:  
“现已对代表性样本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并无证据表明存在涉及生物安全性的澳大利亚谷斑皮蠹名单上的谷斑皮蠹物种(无论活、死或是蜕皮)。”  
根据紧急措施中所述的第5阶段,2022年4月28日当天或之后从各国以任何方式出口的种子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加声明:   
“现已对代表性样本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并无证据表明存在涉及生物安全性的澳大利亚谷斑皮蠹名单上的谷斑皮蠹物种(无论活、死或是蜕皮)。”  
附注:
如果其他风险植物产品与谷斑皮蠹目标风险国家的高风险植物产品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容器中,则所有货物都可以使用经批准的高风险植物产品选项进行处理和认证。如需更多有关处理和认证的信息,请参见第3阶段的网页。
如果产品将装入谷斑皮蠹目标风险国家的整箱货物/整箱综合海运集装箱中,并将在澳大利亚境内存在谷斑皮蠹的风险地区拆箱,则需要对海运集装箱进行处理。如需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海运集装箱网页。
完整的进口条件清单将在生物安全进口条件系统上更新,以便于实施。订阅接收行业建议通知和生物安全进口条件系统警报,以了解这些条件的最新实施情况。 
进一步信息
有关第4阶段和第5阶段紧急措施的信息,请登录该部门的网站:https://www.awe.gov.au/biosecurity-trade/pests-diseases-weeds/plant/khapra-beetle/urgent-actions
将予以公布本SPS的补遗,以便就后续阶段的措施和实施日期进行通报。有关这项措施的完整进口条件和细节,将于实施日期前在生物安全进口条件系统(BICON)中概述。
如需进一步信息,请参见:
其他风险植物产品清单(包括送达方式和最终用途)
用于预防谷斑皮蠹(谷斑皮蠹)的紧急行动 
用于预防谷斑皮蠹(谷斑皮蠹)的海运集装箱措施  
谷斑皮蠹简报
生物安全进口条件系统案例:谷斑皮蠹海运集装箱措施
生物安全进口条件系统案例:非大宗货物清关
有关海运集装箱措施的问题和信息,请致电1800 900 09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行加上“谷斑皮蠹紧急行动”的字样)。
有关第4阶段和第5阶段措施的问题和信息,请致电1800 900 09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行加上“2级植物——谷斑皮蠹紧急行动”的字样)。
有关直接与离岸谷斑皮蠹治疗相关的问题和信息,请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8.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卫SPS通报机构 澳大利亚堪培拉 ACT 2601 第858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卫SPS通报机构 澳大利亚堪培拉 ACT 2601 第858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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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