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新加坡食品局
|
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牛肉和牛肉产品(HS代码:0201,0202,1601,1602)
HS编码:
ICS编码:
|
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6. |
通报标题: 进口牛肉和牛肉产品的兽医条件
语言:英语
页数:2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SGP/22_0009_00_e.pdf
|
7. |
内容简述: 进口牛肉和牛肉产品的兽医条件现已参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陆生动物卫生法典》(TAHC)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与牛海绵状脑病(BSE)相关的要求,特别是指定的危险材料和机械分离肉类,以及非口蹄疫(FMD)国家/地区的情况。
点击即可获得修订摘要: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SGP/22_0009_00_e.pdf
|
8.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8.8章和第11.4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2. |
相关文件:
|
13. |
拟批准日期:2022年1月5日
拟公布日期:2022年1月5日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2年1月5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新加坡食品局
收件人:联合行动司
新加坡裕廊商业区路52号
#14-01室,邮编:-01
新加坡共和国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进口牛肉和牛肉产品兽医检验条件的文本,请访问网站https://www.sfa.gov.sg/explore-by-sections/food/bringing-food-into-singapore-and-exporting/commercial-food-imports。
新加坡食品局
收件人:联合行动司
新加坡裕廊商业区路52号
#14-01室,邮编:-01
新加坡共和国
邮箱: [email protected]
|